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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禁渔期比以往增加两个月 广东渔政加强执法

珠江渔民在停泊渔船 刘烁 摄 珠江渔民在停泊渔船 刘烁 摄 广东省渔政总队云浮渔政支队在云安区西江流域向渔民进行宣传 刘烁 摄 广东省渔政总队云浮渔政支队在云安区西江流域向渔民进行宣传 刘烁 摄

  广州3月1日电 (索有为 粤海渔)珠江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禁渔时间比以往增加了两个月。

  日前,农业部印发《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由原来的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增加两个月,涉及广东省禁渔区域包括广东省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通告》明确新制度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广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队伍将加强在禁渔期间开展各项渔业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作业行为。

  自2011年农业部颁布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以来,广东省政府制定和实施《广东省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结合珠江禁渔江段实际情况,展开珠江禁渔执法行动,推进管辖水域和渔船网格化监管,加强管辖和周边水域执法协作,确保珠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据统计,2016年珠江禁渔期间,广东省渔政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3,034人次,船艇3,471艘次,车辆931辆次,立案处理电、炸、毒案件31宗,没收电鱼工具一批。(完)